證券商管理規則115 年第 1 次 · No.35
證券商得為認購(售)權證發行人資格條件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經營前三項業務之綜合證券商
(D)對,認購售權證的發行人須是同時經營自營、承銷、經紀三項業務的綜合證券商,因發行權證涉及避險與承銷能力,須具備完整業務資格。(A)自營商、(B)承銷商、(C)經紀商各只具單一資格,無法單獨擔任權證發行人。
內容更新:2026-07-10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正確答案:(D) 經營前三項業務之綜合證券商
(D)對,認購售權證的發行人須是同時經營自營、承銷、經紀三項業務的綜合證券商,因發行權證涉及避險與承銷能力,須具備完整業務資格。(A)自營商、(B)承銷商、(C)經紀商各只具單一資格,無法單獨擔任權證發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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