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者相關法規第 10 期 · No.31
房地合一稅 2.0 針對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其房地交易適用稅率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超過 10 年者,稅率為 15%
所得稅法第 24 條之 5 對總機構在境內的營利事業,房地合一稅 2.0 只設三段稅率:持有 2 年以內 45%、超過 2 年未逾 5 年 35%、超過 5 年 20%,並無「超過 10 年」這一段。(D) 把個人交易才有的「持有超過 10 年適用 15%」搬到營利事業身上,級距根本不存在,故為錯誤敘述。(A) 的 45% 是短期投機重稅;(B) 的 35% 對應 2 至 5 年的中期持有;(C) 的 20% 是超過 5 年後的長期稅率,三者都正確。個人有四段(45/35/20/15),營利事業只有三段。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