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含施行細則)114 年第 3 次 · No.9
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第一項規定,設置獨立董事其人數不得少於多少?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ㄧ
證交法第14條之2第1項規定,公開發行公司依規定設置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故(D)正確。(A)一人、(B)(C)四分之一之比例或人數均與法定「二人、五分之一」不符。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正確答案:(D) 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ㄧ
證交法第14條之2第1項規定,公開發行公司依規定設置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故(D)正確。(A)一人、(B)(C)四分之一之比例或人數均與法定「二人、五分之一」不符。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證基會,SFI)公布之《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114 年第 3 次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