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含施行細則)第 114-3 屆 · No.12

甲為 Z 上市公司之獨立董事,持有 Z 公司已發行股份 20 萬股。若甲於民國 113 年 11 月 1日將所持有之股票 10 萬股向 X 商業銀行質押借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Z 公司應於甲將股票質權設定後五日內,將甲之出質情形,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之

證交法第25條規定,董事等內部人股票經設定質權者,出質人應即通知公司,公司應於質權設定後五日內將出質情形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故(A)正確。(B)甲應「即時」通知而非月中前,(C)(D)之申報主體與期限均與第25條規定不符。

內容更新:2026-07-16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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