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行政規章與函令第 60 期 · No.41

信託業辦理政黨政治團體財產信託期間,應於每屆營業年度終了後幾個月內辦理委託人名稱及信託財產之種類等公告?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四個月

信託業辦理政黨、政治團體財產信託,為維持公開透明,依相關辦法應於每屆營業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就委託人名稱及信託財產種類等事項辦理公告。故答案為四個月。六個月、七個月、八個月都超過規定期限,屬混淆的時間數字,記憶時可對應一般年度結算後的申報時程。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第 60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

同章相關題

→ 看完整「相關行政規章與函令」章節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