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相關稅制第 62 期 · No.46

信託財產發生之收入,受託人應於所得發生年度,按所得類別依所得稅法規定減除成本、必要費用及損耗後,由下列何者併入當年度所得,課徵所得稅?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受益人

依所得稅法第3條之4,信託財產發生之收入,受託人應於所得發生年度,按所得類別減除成本、必要費用及損耗後,分別計算受益人之各類所得額,由受益人併入其當年度所得額課徵所得稅,此即信託導管課稅原則,故答案為(C)受益人。(A)受託人僅為信託財產之管理處分者,非所得之實質歸屬人;(B)委託人已移轉財產且非信託利益享有者;(D)信託監察人僅居監督地位,三者均非納稅義務人。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第 62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

同章相關題

→ 看完整「信託相關稅制」章節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