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相關稅制第 62 期 · No.47
個人成立、捐贈或加入符合所得稅法規定之公益信託之財產,得列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申報捐贈之扣除比例上限為何?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
個人成立、捐贈或加入符合所得稅法規定之公益信託之財產,得列為綜合所得稅之列舉扣除額,惟其捐贈扣除比例上限為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故答案為百分之二十。全數列入、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均高於法定上限,故均非正確之扣除比例。
內容更新:2026-07-0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正確答案:(D) 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
個人成立、捐贈或加入符合所得稅法規定之公益信託之財產,得列為綜合所得稅之列舉扣除額,惟其捐贈扣除比例上限為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故答案為百分之二十。全數列入、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均高於法定上限,故均非正確之扣除比例。
內容更新:2026-07-0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