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法施行細則第 63 期 · No.28
受託人與委託人訂定信託契約,由委託人概括指定信託資金之營運範圍或方法,受託人於該營運範圍或方法內具有運用決定權者,係指下列何種信託?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
信託業法施行細則第8條將金錢信託分類,其中「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是指委託人概括指定信託資金的營運範圍或方法,受託人在該範圍內具有運用決定權,故選 (B)。(A) 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是委託人完全不指定,由受託人於信託目的範圍內決定運用;(C)(D) 特定金錢信託則是委託人保留運用決定權,對投資標的、金額、條件、期間等作具體特定的運用指示,受託人只能依指示管理或處分,沒有運用決定權。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