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相關稅制第 63 期 · No.46

有關信託稅負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於成立時以土地為信託財產者,該土地有應課徵土地增值稅之情形時,其原地價指遺囑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地價

土地稅法第31條之1規定,因遺囑成立之信託,以土地為信託財產而應課徵土地增值稅時,原地價指遺囑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不是公告地價,(C) 錯誤為答案。公告地價是課地價稅的基準,公告土地現值才是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基準。(A)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規定有遺囑執行人者,得由遺囑執行人代為辦理申報;(B) 同法第3條之2第1項規定遺囑信託財產於遺囑人死亡時課遺產稅;(D) 土地稅法第31條之1准予減除改良費用或抵繳增繳之地價稅。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第 63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

同章相關題

→ 看完整「信託相關稅制」章節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