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相關稅制第 63 期 · No.48

受益人於信託存續期間內死亡,其所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未領受部分應課徵遺產稅,關於其價值之計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受益人享有孳息部分信託利益之權利者,雖每年孳息不固定,但可以歷年平均每年享有之孳息,依當時郵政儲金匯業局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複利,按年複利折算現值之總和計算之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之1第3款規定,受益人享有孳息部分信託利益者,以受益人死亡時信託財產之時價,減除依前款折算的本金現值後之餘額計算;只有孳息是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或其他約載固定利息時,才用每年利息按年複利折算現值之總和。孳息不固定時並沒有「歷年平均」的算法,(D) 錯誤為答案。(A) 符合第1款;(B) 符合第2款;(C) 符合第4款按期定額給付的算法。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第 63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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