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價證券信託第 62 期 · No.76

有關有價證券信託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以股票為信託者,非經通知發行公司,不得對抗該公司

答案為 (C)。信託法第 4 條第 3 項明定,以股票或公司債券為信託者,非經通知發行公司,不得對抗該公司,通知即為對抗發行公司的要件。(A) 錯:有價證券信託的委託人不以自然人為限,法人亦得為之;(B) 錯:交付一筆金錢、約定投資有價證券者是金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所交付的信託財產是有價證券本身;(D) 錯:信託公示(登記、載明、通知)是對抗要件而非信託生效要件,未公示者信託仍為有效。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實務》第 62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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