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價證券信託第 63 期 · No.36
依證交所規定,有價證券借貸期間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自借貸交易成交日起算,最長不得超過 6 個月,且於約定期限內得隨時返還
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價證券借貸辦法,借貸期間自借貸交易成交日起算,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且借券人在約定期限內得隨時返還借券,故(B)正確。(A)與(C)把期間上限寫成四個月,數字錯誤;(C)與(D)稱期限內不得隨時返還,與借券人可提前還券的規定不符。允許隨時返還的設計,讓借券人在避險或放空部位了結時可以提前還券、停止負擔借券費用,提高借貸制度的彈性。記憶重點:「最長六個月、可隨時返還」,兩個條件同時符合才是正確選項。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