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令及行政規章第 49 期 · No.28

依主管機關規定,商業銀行投資於每一公司之股票、新股權利證書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份總額,至多不得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多少?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5%

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投資於每一公司之股票、新股權利證書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合計股份總額不得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避免過度介入企業經營。故為5%;3%、7%、10%都非法定上限。

內容更新:2026-07-0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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