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令及行政規章第 49 期 · No.34

依「金融服務業確保金融商品或服務適合金融消費者辦法」規定,銀行業提供投資型金融商品前應辦理之事項,不包括下列何者?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應設立專責法令咨詢小組,對所提供投資型金融商品提供咨詢

依「金融服務業確保金融商品或服務適合金融消費者辦法」,銀行業提供投資型金融商品前應(A)依各類金融商品特性評估商品對金融消費者之適合度,且適合度內容至少應包括(C)金融消費者風險承受等級與(D)金融商品風險等級之分類,據以比對客戶與商品之風險相稱性。(B)該辦法並未要求設立「專責法令咨詢小組」提供咨詢,非屬應辦理之事項,答案為(B)。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TABF)公布之《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一般金融)——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法規》第 49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

同章相關題

→ 看完整「基本法令及行政規章」章節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