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相關規章(含徵信調查、授信審查及事後管理及催收)第 23 屆 · No.30

銀行辦理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承購業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銀行不用將賣方列為風險評估之對象

無追索權應收帳款承購是銀行買斷賣方對買方的帳款,買方不付款時原則上不能向賣方追索,信用風險落在買方身上,授信對象與額度控管都以買方為準,(A)正確;會計上以承購餘額為基準提列備抵呆帳,(C)正確;帳款逾期後若已由承購商或保險承擔,應俟承購商確定不理賠之日起三個月內列報逾期放款,(D)正確。但賣方仍可能出現貨品瑕疵、虛偽交易或商業糾紛,一旦買方據此主張抗辯,銀行的求償基礎立即動搖,故賣方的信用與履約能力仍須納入風險評估,(B)為錯誤敘述,即為正解。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法規》第 23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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