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性商品概論第 18 期 · No.26

證券商與銀行可以利用「資產交換」的方式,將可轉換公司債分解成哪兩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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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C) 可提前贖回公司債和股票買權

可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是把一張可轉債同時具備的債權與轉換權拆開,賣給需求不同的兩種投資人。債券端的買方多是想賺固定收益的法人,但可轉債本身附有發行人的贖回條款與投資人的賣回條款,現金流可能提前結束,因此拆出來的固定收益部分是 (C) 可提前贖回公司債,而不是 (A)(B) 所說的普通公司債。選擇權端則把以約定價格轉換成發行公司股票的權利交給另一方,股價上漲才有價值,屬股票買權,也就是市場俗稱的 CBAS 選擇權。(B)(D) 把它說成股票賣權,獲利方向完全相反。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衍生性金融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衍生性金融商品概論與實務》第 18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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