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性商品之會計處理第 18 期 · No.57
依據公報規定,混合商品在符合三項條件之情況下,須將主契約與嵌入式衍生工具拆分處理,不包括: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嵌入式衍生工具所佔比重未達 30%以上
嵌入式衍生工具是否要從混合工具中拆出來單獨按公允價值衡量,公報訂了三個必須同時成立的條件:嵌入式衍生工具與主契約的經濟特性及風險並非緊密關聯、與嵌入式衍生工具條件相同的獨立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義、以及該混合工具本身並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且變動認列於損益,也就是 (A)(B)(C)。最後一項的道理是,混合工具整體若已全額按公允價值透過損益衡量,衍生部分的價值變動早已反映在損益中,再拆一次毫無意義。公報並沒有設定任何比重門檻,(D) 所稱嵌入部分未達百分之三十的說法是虛構的條件,故為本題答案。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