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民法)第 5 期 · No.11

依民法有關「特留分」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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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民法第一二二三條就特留分分別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配偶均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兄弟姊妹、祖父母則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A)把父母的特留分寫成三分之一,與條文的二分之一不符,是應選的錯誤敘述;(B)配偶二分之一、(C)兄弟姊妹三分之一、(D)祖父母三分之一都與條文相符。實務上特留分比例愈高,遺囑可自由處分的空間就愈小,規劃時應先依第一一四四條算出各繼承人的應繼分,再乘以特留分比例,確認遺囑或身後信託的分配不致引發扣減權爭議。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5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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