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財富傳承基礎篇第 6 期 · No.29

有關日本遺囑代用信託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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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D) 為遺囑信託

遺囑代用信託是以生前的信託契約成立,委託人在世時通常自任受益人,並約定其死亡後由配偶、子女等依序取得受益權,用契約達成類似遺囑的財產移轉效果,又不必受遺囑嚴格要式與死後才生效的限制,故(D)稱其為遺囑信託是錯誤敘述;遺囑信託是以遺囑為設立行為,要等委託人死亡、遺囑生效時信託才成立,兩者的設立方式完全不同。(A)無誤,它本質上就是契約信託。(B)正確,委託人死亡前後分屬不同順位的受益人,是典型的順位受益人設計。(C)也正確,生前照顧委託人自己、身後照顧遺族,功能上等於把安養信託與遺囑信託合而為一。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6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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