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I(信託法與公司法)第 6 期 · No.16
依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之董事非得其他股東表決權多少比例以上之同意,不得以其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三分之二
公司法把有限公司的出資轉讓分成兩級:一般股東轉讓出資,須得其他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身兼董事者因執行業務並對外代表公司,股東之間的信賴基礎更高,門檻拉高到其他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故答案為(B)。有限公司本質上帶有濃厚的人合色彩,股東看重的是人而不只是資本,法律便用同意權把不受歡迎的陌生人擋在門外,這也是家族企業選擇有限公司型態時所看重的封閉性。(A)過半數是一般股東轉讓出資的門檻,拿來套用在董事身上就低估了;(C)四分之三與(D)五分之四則未見於本條,是混淆用的比例。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