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I(信託法與公司法)第 6 期 · No.46

在家族傳承中,後代子孫通常是信託利益的受益人,在此一他益信託成立後,若信託契約未載明保留變更受益人之受益權,如欲變更受益人須經下列何者同意?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受益人

他益信託一旦成立,受益權就已經歸屬受益人,成為受益人自己的財產權;委託人如果沒有在契約裡預先保留變更受益人的權利,事後要換人等於處分他人既得的權利,必須取得原受益人同意才行,(B)因此正確。這也是家族傳承規劃常見的陷阱,契約若漏寫保留條款,日後子女關係生變就再也調整不動。(A)委託人的債權人只能就詐害債權的信託行為主張撤銷,無權決定受益人是誰。(C)受託人負責管理處分信託財產,不能替委託人決定利益歸屬。(D)信託監察人是為受益人的利益行使權利,並非變更受益人的同意權人。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二節》第 6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

同章相關題

→ 看完整「我國法制基礎篇II(信託法與公司法)」章節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