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I(信託法與公司法)第 6 期 · No.47

依公司法規定,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特別股,下列何者事項應記載於章程中? A.特別股分派股息及紅利之順序、定額或定率 B.特別股轉讓之限制 C.特別股股東被選舉為董事、監察人之禁止或限制,或當選一定名額之權利 D.特別股分派公司賸餘財產之順序、定額或定率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ABCD

公司法針對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特別股,明列必須在章程中訂明的事項,涵蓋分派股息及紅利的順序、定額或定率,分派公司賸餘財產的順序、定額或定率,表決權的順序、限制乃至複數表決權或否決權,特別股股東被選舉為董事、監察人的禁止或限制、或當選一定名額的權利,轉換成普通股的方式,以及轉讓的限制等。題目所列A、B、C、D四項全部都在條文之中,(D)因此正確。之所以要求記載得如此鉅細靡遺,是因為閉鎖性公司股東人數少、股份不公開交易,章程等同股東之間的憲法,沒寫進去的權利日後很難主張。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二節》第 6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

同章相關題

→ 看完整「我國法制基礎篇II(信託法與公司法)」章節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