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I(信託法與公司法)第 7 期 · No.14
受益人不特定、尚未存在或其他為保護受益人之利益認有必要時,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下列何者之聲請,選任信託監察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檢察官
信託法明定,受益人不特定、尚未存在或其他為保護受益人之利益認有必要時,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選任信託監察人;信託行為若已定有信託監察人或其選任方法者,則從其所定,故(B)正確。檢察官之所以被列為聲請權人,是因為這類信託的受益人可能尚未出生或無從特定,沒有人能為自己主張權利,必須由代表公益的檢察官補位,公益信託尤其倚賴這道機制。(A)(C)(D)律師、公證人與社會福利團體都不是條文明列的聲請權人,除非本身另具利害關係人身分,否則無從據以向法院聲請。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