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I(信託法與公司法)第 7 期 · No.46

有關宣言信託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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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B) 自然人可設立

宣言信託是以單方意思表示對外宣告自己就特定財產成為受託人,委託人與受託人為同一人,不須相對人承諾即告成立,(A)(C) 都正確。我國信託法對這種形態採嚴格限制:唯有法人為增進公共利益,經內部決議後對外宣言,才能設立並邀公眾加入為委託人,(D) 正確。(B) 錯在主體資格,自然人不得以宣言方式為自己設立信託。理由在於委託人兼受託人時,財產仍留在同一人名下,外觀上難以辨識信託是否真實存在,若開放給個人使用,極易被拿來製造假信託以脫免債務或規避稅捐,故立法上只保留給公益目的的法人。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二節》第 7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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