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I(信託法與公司法)第 8 期 · No.47

公司發起設立時,發起人以公司所需之財產抵繳股款,如涉及以土地抵繳者,公司應先行下列何種程序,始得申請公司登記?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發起人以土地等財產抵繳股款,屬於現物出資,公司必須真正取得該財產,資本才算充實;因此以土地抵繳者,應先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使公司確實取得該土地,並經會計師就資本額查核簽證,才能申請公司登記,故 (C) 正確。(A) 抵押權設定登記只是在土地上設定擔保物權,所有權仍在發起人手中。(B) 地上權設定登記僅讓公司取得使用土地的權利,同樣沒有移轉所有權。(D) 所有權塗銷登記是消滅登記,與把土地移入公司的目的正好相反。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二節》第 8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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