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I(信託法與公司法)第 8 期 · No.52

A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將其所持有 B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20%之股票,與 C 銀行簽訂家族信託契約,並約定甲、乙、丙、丁及戊等五人為信託監察人,並規定其權限內容悉依信託法規定。有關該五位信託監察人權限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除信託財產之保存行為外,其職務之執行除法院另有指定或信託行為另有訂定外,以過半數決之

信託法第55條規定,信託監察人有數人時,其職務之執行除法院另有指定或信託行為另有訂定外,以過半數決之;但就信託財產之保存行為得單獨為之。五位監察人的權限既然悉依信託法,除保存行為外,職務執行即以過半數決定,故 (D) 正確。(A) 錯,保存行為是防止信託財產毀損滅失的急迫行為,條文允許任一監察人單獨為之,不必過半數。(B)(C) 錯,條文只要求過半數決,並沒有「過半數出席」或「三分之二出席」的出席門檻,是把股東會或董事會的決議方式混進來了。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二節》第 8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

同章相關題

→ 看完整「我國法制基礎篇II(信託法與公司法)」章節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