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規劃第 47 屆 · No.48

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可列為「列舉扣除額」之項目中,不包括下列何者?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財產交易損失

綜所稅列舉扣除額包含醫藥生育費、災害損失、購屋借款利息、捐贈、保費等,(3)財產交易損失只能自財產交易所得中扣抵、非列舉扣除項目,故答案為(3)。其餘三項皆屬正式列舉扣除額。

內容更新:2026-07-0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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