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法(總則/施行細則)115 年第 2 次 · No.2

依我國期貨交易法之規定,下列有關選擇權契約之敘述何者錯誤?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選擇權買方可於特定期間內依特定價格數量買賣期貨契約

本題考選擇權契約的法定定義:買方支付權利金,取得於特定期間內依特定價格及數量買賣「約定標的物」之權利。(B)錯在把標的限縮為期貨契約,實則標的可為現貨、指數、利率或期貨契約,不以期貨為限;且買方取得的是權利而非義務。(A)買方須付權利金以取得該權利、(C)得約定採實物交割或現金結算、(D)賣方於買方要求履約時負依約履行之義務(此即選擇權買賣雙方權義不對稱之特徵),均與定義相符。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證基會,SFI)公布之《期貨商業務員資格測驗——期貨交易法規》115 年第 2 次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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