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結算機構(設置標準/管理規則)114 年第 3 次 · No.20
依我國期貨交易法之規定,期貨結算會員因期貨結算所生之債務,其債權人對該會員之交割結算基金有優先受償之權,其受償順序為何?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期貨結算機構→期貨交易人→期貨結算會員
期貨結算會員因期貨結算所生之債務,其債權人對該會員繳存之交割結算基金有優先受償權,受償順序依法為期貨結算機構、期貨交易人、期貨結算會員,故正確者為(B)。結算機構因負擔擔保履約之核心功能而居首位,期貨交易人為受保護之對象而居次,違約之結算會員自身權益則居末,以貫徹市場履約安全之政策目的。(A)(C)(D)之排序均與法定優先次序不符,作答時應牢記機構優先、會員居末。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