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信託事業與基金管理第 114-3 屆 · No.44

所列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揭露期貨信託契約所訂期貨信託事業之權利、義務與責任部分,何者為真?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期貨信託基金損失超過基金淨資產時,超額損失部分應由期貨信託事業負擔

(A)為真,基金損失超過淨資產時,超額損失由期貨信託事業負擔,受益人責任以申購價款為限。(C)(D)將超額損失歸受益人或約定分擔,皆與受益人有限責任原則牴觸。

內容更新:2026-07-10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

同章相關題

→ 看完整「期貨信託事業與基金管理」章節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