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業與期貨商(設置標準/管理規則)115 年第 1 次 · No.18
期貨商之最低實收資本額,發起人於發起時: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應一次認足
本題考期貨商最低實收資本額於發起設立時的認足方式。依規定,發起人於發起時應就最低實收資本額一次認足,不得分次認足,以確保期貨商設立之初即具備充足且到位的資本基礎,強化財務健全與風險承擔能力,故正解為(B)。其餘選項均不正確:(A)分次認足、(D)由發起人會議議決認足方式,皆違反一次認足的要求;(C)稱法規無明文規定亦屬錯誤,該事項係有明文規範。作答要領是記住「發起設立、最低實收資本額須一次認足」的資本充實原則,即可排除干擾而選(B)。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