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所(設立標準/管理規則)115 年第 2 次 · No.10
依我國期貨交易法之規定,在公司制期貨交易所交易之期貨商,應與交易所訂立何項契約?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使用期貨集中交易市場之契約
公司制期貨交易所並無會員,期貨商要在其集中交易市場買賣,必須先與交易所訂立「使用期貨集中交易市場之契約」,取得進場資格,故(A)正確。這份契約是期貨商權利義務的基礎,也是交易所日後得以警告、停止或限制買賣甚至終止契約作為自律處分的依據。(B)全權委任契約存在於期貨交易人與期貨經理事業之間,與交易所無關;(C)結算交割是期貨結算機構與結算會員之間的安排,不是交易所與期貨商簽訂的契約;(D)委任契約只是民法上的一般契約類型,並非期貨交易法就進場資格所設計的專屬契約名稱。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