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所(設立標準/管理規則)115 年第 2 次 · No.11

依我國期貨交易法,有關期貨交易所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公司制期貨交易所之組織,限定為股份有限公司

期貨交易所的組織分為會員制與公司制兩種,公司制期貨交易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故(C)正確;這也是為什麼公司制交易所有股東與董監事,而不是會員。(A)錯在法人屬性,會員制期貨交易所是非以營利為目的的「社團法人」,由會員結合而成,不是捐助財產所設立的財團法人。(B)錯在人數,會員制期貨交易所的會員不得少於七人,而非二十人。(D)則是概念錯置,公司制期貨交易所根本沒有「會員」這個身分,與其往來的是訂有使用市場契約的期貨商,把七人門檻套到公司制身上並不成立。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證基會,SFI)公布之《期貨商業務員資格測驗——期貨交易法規》115 年第 2 次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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