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業與期貨商(設置標準/管理規則)115 年第 2 次 · No.16

期貨商因期貨業務所生債務之債權人,對期貨商所繳納之何種款項有優先受清償之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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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B) 營業保證金

期貨商在開業前必須向指定機構繳存營業保證金,其功能就是替期貨業務所生的債務提供第一層擔保,因此期貨商因期貨業務所生債務之債權人,對營業保證金有優先受清償的權利,故(B)正確。(A)結算保證金是為未了結部位所繳的履約擔保,服務於部位風險,不是一般業務債權人的受償標的。(C)交割結算基金由結算會員繳存,用於結算會員違約時的損失分擔,優先受償的對象是因結算所生債務的債權人。(D)賠償準備金並非期貨商就期貨業務所繳存的法定款項。分辨關鍵在於「誰繳、為什麼繳」,營業保證金對應的正是期貨業務本身。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證基會,SFI)公布之《期貨商業務員資格測驗——期貨交易法規》115 年第 2 次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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