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業與期貨商(設置標準/管理規則)115 年第 2 次 · No.47

有關期貨商向主管機關申報年度財務報告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應送由期貨交易所轉送主管機關

期貨商的年度財務報告採「經期貨交易所轉送」的單一窗口設計:期貨商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所定期限內,公告並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財務報告,申報路徑是先送期貨交易所,再由交易所轉送主管機關,故(A)正確。這樣安排是要讓交易所同步掌握其結算會員與交易輔助人的財務狀況,發揮第一線自律監理功能。(B)複委託期貨商與(C)期貨自營商同樣要走交易所轉送這條路,不因業務種類不同而改為直接申報;(D)錯在轉送機構,負責轉送的是期貨交易所而非期貨公會,公會職司自律規範與會員紀律,並非財務報告的申報窗口。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證基會,SFI)公布之《期貨商業務員資格測驗——期貨交易法規》115 年第 2 次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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