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押匯第 45 屆 · No.44

提單<B/L>所載之被通知人<NOTIFY PARTY>通常為下列何者?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買方或其代理人或其報關行

提單(B/L)上的被通知人(NOTIFY PARTY),係船公司於貨物運抵目的港時應發出到貨通知的對象,其功能在於便利受貨方及時辦理報關、提貨,故通常填列買方本人、其代理人或其指定的報關行,選(D)。(A)押匯銀行、(B)通知銀行、(C)保兌銀行皆為信用狀流程中處理單據或款項的銀行,並非貨物送達時需被聯繫提領的一方,故均非被通知人。須留意被通知人僅為聯絡對象,不等同於受貨人(consignee)或提單的權利人;提單物權歸屬由consignee欄與背書決定,NOTIFY PARTY純為到貨通知之便利設計。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TABF)公布之《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進出口外匯業務》第 45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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