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114 年第 3 次 · No.1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常會,每年至少應召集幾次?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1 次
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常會每年至少應召集一次,通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逾期未開須報經主管機關核准,故本題正解為 (A) 一次。股東常會屬定期性會議,用以承認財務報表、決議盈餘分派等重要事項;相對於此,股東臨時會係於有必要時才召集,法律並未規定其固定次數。(B) 每半年、(C) 每季、(D) 每兩個月一次,均係將臨時會或無強制頻率之情形誤植為常會之下限,皆非法定最低召集次數,故不選。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