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含施行細則)115 年第 2 次 · No.8

下列何者係屬取得之股票非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項所定「取得」之範圍,故不列入歸入利益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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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受讓公司之庫藏股或行使可轉換公司債之轉換權而取得之公司股票

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項的歸入權,針對的是發行股票公司的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的股東,於市場上六個月內反向買賣所賺取的差價,公司得請求將利益歸入。(B) 董事取得後六個月內賣出、(C) 監察人賣出後六個月內買進、(D) 大股東取得後六個月內賣出,三者都落在這個典型樣態內。(A) 受讓公司庫藏股或行使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權而取得股票,並非在市場上與他人為對價買賣,而是既有權利的行使或公司內部的股份移轉,欠缺短線進出套利的性質,不列入取得的範圍,故選 (A)。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證基會,SFI)公布之《證券商業務員資格測驗——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115 年第 2 次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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