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含施行細則)115 年第 2 次 · No.18

禁止利用內線消息買賣之立法意旨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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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基於公平原則,求投資人之立足點平等

禁止內線交易的根本理由是資訊平等:公司內部人掌握尚未公開的重大消息,若容許他們搶先買賣,等於用一般投資人不可能取得的優勢賺取價差,市場的公平競價基礎將被掏空,因此立法意旨在於基於公平原則求投資人立足點平等,故 (A) 正確。(B) 法律禁止的是利用未公開重大消息買賣,而不是禁止任何人依資訊做決策,蒐集公開資訊並據以判斷正是投資的本質;(C) 鼓勵投資人進行市場研究是資訊公開制度的附帶效果,不是本制度的立法目的;(D) 減少市場投機性同樣不是禁止內線交易的立法理由。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證基會,SFI)公布之《證券商業務員資格測驗——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115 年第 2 次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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