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含施行細則)115 年第 2 次 · No.42
審計委員會之召集,原則上需於多久前通知審計委員會各獨立董事成員?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7 天前
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負責審議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簽證會計師的委任解任與報酬等重大事項,為使成員有足夠時間閱讀議案資料、必要時對外諮詢,相關職權辦法規定召集時應載明召集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委員會各獨立董事成員,僅在有緊急情事時才不受此限,故 (B) 正確。(A) 三天前不足以讓成員消化財報等專業議案;(C) 十四天前與 (D) 三十天前則過度僵化,將使公司難以因應具時效性的議題,均非規定的通知期間。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