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收購與委託書規範115 年第 1 次 · No.36
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10%以上之股東,且繼續持有多少期間以上,得委託信託事業擔任委託書徵求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一年
(B)對。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0%以上,且繼續持有一年以上之股東,得委託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委託書徵求人;以持股成數加上持有期間雙重把關,確保徵求人背後的股東確有長期利害關係,而非臨時進場收購委託書。(A)半年之持有期間不足;(C)二年、(D)三年則過長,均非規則所定,正確是繼續持有一年以上。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