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收購與委託書規範115 年第 1 次 · No.36

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10%以上之股東,且繼續持有多少期間以上,得委託信託事業擔任委託書徵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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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B) 一年

(B)對。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0%以上,且繼續持有一年以上之股東,得委託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委託書徵求人;以持股成數加上持有期間雙重把關,確保徵求人背後的股東確有長期利害關係,而非臨時進場收購委託書。(A)半年之持有期間不足;(C)二年、(D)三年則過長,均非規則所定,正確是繼續持有一年以上。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證基會,SFI)公布之《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測驗——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115 年第 1 次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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