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相關規範第 10 期 · No.42

有關遺產分割之權利與遺囑限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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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C) 為了家族長治久安,被繼承人可以在遺囑中規定「永久不得分割遺產」

民法第 1165 條第 2 項規定,遺囑禁止遺產分割之效力以十年為限,被繼承人不能用遺囑讓遺產永久不得分割,否則將使繼承人的財產權長期凍結,(C) 因此是錯誤敘述;高齡財產傳承規劃常誤用永久不分條款,實務上頂多只能綁十年。(A) 依民法第 1164 條,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僅在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時受限。(B) 依第 1165 條第 1 項,被繼承人以遺囑定分割方法者從其所定,優先於法定分割方式。(D) 同條也明文允許遺囑人以遺囑委託他人代定分割方法。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10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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