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相關規範第 10 期 · No.53

甲與 A 銀行洽談辦理高齡者安養信託契約,惟甲自承現為受法院輔助宣告之人,下列簽約方式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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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C) 取得輔助人同意後,由甲單獨簽立信託契約

受輔助宣告之人並未喪失行為能力,仍得自己為法律行為,只是民法第 15 條之 2 列舉的重要行為——包括消費借貸、保證、贈與、信託,以及不動產或其他重要財產的處分、設定負擔、買賣、租賃等——應經輔助人同意。因此甲與 A 銀行簽訂安養信託契約,正確方式是先取得輔助人同意再由甲本人簽約,故 (C) 正確。(A) 錯在輔助人是同意權人而非法定代理人,代理簽約是監護宣告的監護人才有的權限。(B) 錯在銀行自行確認意思能力無法取代法定同意要件。(D) 錯在民法並無以見證人二人替代輔助人同意的設計。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10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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