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相關規範第 8 期 · No.15
有關拋棄繼承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拋棄繼承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民法第 1175 條明定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亦即拋棄者自被繼承人死亡時起即視為未曾為繼承人,其應繼分歸屬其他同順序繼承人,故 (D) 正確。(A) 依第 1174 條,拋棄繼承應於知悉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屬要式且無相對人之單獨行為,法院僅為受理備查機關,並非契約意義上的相對人。(B) 拋棄繼承一經生效即不得撤回,以維護繼承關係的安定,僅在意思表示有瑕疵時例外得依民法總則規定撤銷。(C) 繼承權於繼承開始後始存在,被繼承人死亡前預為拋棄不生效力。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