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相關課稅規定第 8 期 · No.48

高齡者成立安養信託,將金錢及股票移轉予經營信託之銀行業者,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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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D) 該信託移轉不視為銷售,故受託銀行無需課徵營業稅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3 條之 1 規定,信託財產於委託人與受託人間移轉或為其他處分者,不適用視為銷售貨物或勞務的規定,因為此種移轉只是為達成信託目的的形式上權利變動,並無對價與消費行為,故 (D) 正確。(A) 受託銀行取得金錢與股票並非銷售取得對價,不生營業稅課徵問題。(B) 高齡者為委託人,交付信託財產亦非銷售行為,無申報營業稅的義務。(C) 信託關係消滅時,信託財產由受託人返還受益人或歸屬權利人,同屬前開條文不視為銷售的範圍,仍不課徵營業稅。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二節》第 8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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