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相關課稅規定第 9 期 · No.22
房屋為自益信託財產,供以下何人居住、在同時不違背該信託目的者,委託人視同房屋所有權人,准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房屋稅? A.委託人本人 B.配偶 C.父母 D.子女 E.弟妹 F.租客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僅 ABCD
房屋信託後名義所有權人雖移轉為受託人,但在自益信託(委託人與受益人同一人)且不違背信託目的下,稅捐機關仍視委託人為房屋所有權人,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實際居住使用並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者,准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房屋稅,故適用範圍為 A 本人、B 配偶、C 父母、D 子女,(B) 正確。(A) E 弟妹屬旁系親屬、F 租客更係出租使用,二者都不符自用要件。(C) 漏列本人與配偶,且納入弟妹。(D) 納入租客,出租即失去自用性質,均不符優惠條件。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