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相關課稅規定第 9 期 · No.22

房屋為自益信託財產,供以下何人居住、在同時不違背該信託目的者,委託人視同房屋所有權人,准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房屋稅? A.委託人本人 B.配偶 C.父母 D.子女 E.弟妹 F.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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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B) 僅 ABCD

房屋信託後名義所有權人雖移轉為受託人,但在自益信託(委託人與受益人同一人)且不違背信託目的下,稅捐機關仍視委託人為房屋所有權人,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實際居住使用並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者,准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房屋稅,故適用範圍為 A 本人、B 配偶、C 父母、D 子女,(B) 正確。(A) E 弟妹屬旁系親屬、F 租客更係出租使用,二者都不符自用要件。(C) 漏列本人與配偶,且納入弟妹。(D) 納入租客,出租即失去自用性質,均不符優惠條件。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二節》第 9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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