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財務業務規範第 114-3 屆 · No.6

依現行證券交易法規定,會計師辦理證交法第 36 條財務報告之查核簽證,發生錯誤或疏漏時,主管機關得為之處分,試問下列何者為錯誤?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申誡

證交法第37條規定,會計師辦理第36條財務報告查核簽證發生錯誤或疏漏時,主管機關得視情節輕重為警告、停止其二年以內辦理本法所定之簽證,或撤銷簽證之核准,即(A)(B)(C)皆屬法定處分;(D)申誡並非本條所列處分種類。

內容更新:2026-07-16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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