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財務業務規範第 115-1 屆 · No.31

採曆年制之上市(櫃)公司年度財務報告應於何時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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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3/31

證交法第36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公告並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財務報告;採曆年制者即為3月31日前,故(A)正確。(B)(C)(D)均已逾三個月之法定期限。

內容更新:2026-07-16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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