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含施行細則)114 年第 3 次 · No.38

公開收購人與其關係人於公開收購後,所持有被收購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達多少者,得以書面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不受公司法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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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D) 50%

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5第4項規定,公開收購人與其關係人持有被收購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超過50%者,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不受公司法第173條之限制,故(D)正確,(A)(B)(C)之比率均未達法定門檻。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證基會,SFI)公布之《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114 年第 3 次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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