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法第 60 期 · No.3

財產所有人將其財產權登記為他人所有,惟並未賦予他人管理或處分該財產權限之情形,是否屬於信託法上之信託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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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D) 非為信託關係

選(4)正確,此情形非為信託關係。信託的核心在於委託人移轉財產權給受託人,並「賦予其管理或處分的權限」,使受託人為受益人利益管理財產。若只是把財產登記在他人名下,卻沒有授予任何管理處分權,實質上是借名登記,欠缺信託的管理架構,不成立信託法上的信託。選項(1)(2)(3)都把它當成信託關係處理,與信託成立要件不符,故均錯誤。

內容更新:2026-07-0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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